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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应抓住三个关键点

发布日期:2024-03-14 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日前发布,提出“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这为普通高校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农民素质提升是人才振兴的基础,教育培训则是提升农民素质的重要手段。高校拥有过硬的师资力量、科研实力、教育资源等条件,近年来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然而,高校的优势在于以知识为导向的学历教育,注重专业性、系统性;农民教育培训以问题为导向,核心是提升能力、解决难题。高校习惯以学历教育思维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因而普遍面临针对性不够、吸引力不强、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此,高校要将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作为学校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责任和重要切入点,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精准把握农民需求,开展多元形式培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争在农民教育培训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需求牵引,以务实有效谋划农民教育培训“设计关”。高校应精准把握农民生产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利用农业调研、农业安全生产指导、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农民培训需求调查,突出分级分类、靶向施策,有计划高质量组织培训。遵循农民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方案。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训规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按照“分段式、重实训、强参与”原则制定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效。加强“四库”资源建设,提升培训能力。目前,高校普遍缺乏专门用于开展农民培训的课程、师资、教材和实训基地,基础资源和基本能力不足。对此,应搭建紧扣生产实际、线上线下融合、小而精的课程库;涵盖生产能手、管理精英、经营能人、本地“土专家”及专家学者的师资库;符合农民语言习惯、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教材库;农民用得上、看得懂、学得会的技术实训基地库。

坚持多元形式,以创新驱动攻克农民教育培训“学习关”。高校应不断创新培训组织、教学形式,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与吸引力。在培训组织模式上,推动线下传统培训与线上网络教学相结合。建设专题讲座、在线课程、融媒体教材等数字学习资源平台,让农民能够随时随地、方便自主地学习;建设农民培训信息化平台,组建网络社群,打造在线学习、实时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的学习共同体。在培训方式方法上,推动课堂讲授与田间实训相结合。建设田间学校,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让农民亲身体悟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操作水平与实际能力提升。在培训时间安排上,推动日常培训与农闲培训相结合。开设周末培训班与夜校课程,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培训参与度和实效性。在训后服务上,推动集中培训与个性指导相结合。制定个性化学习和跟进式辅导计划,确保学习内容落地生根,放大培训成效。在培训项目上,推动承担国家任务与自主设立特色项目相结合。积极承担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耕耘者”振兴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培训项目。同时,高校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部署,集结优质师资力量和丰富科教资源,依托专家大院、科技小院、创新驿站、试验示范基地及科技服务点,开发特色突出、务实管用的培训项目,打造优质的培训品牌。

坚持抓长管深,靠长效机制把好农民教育培训“常态关”。高校需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企业、农民等不同主体间的协商与合作,构筑农民教育培训共同体,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农民终身学习机制,开发特色产业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与电商物流、乡村治理与社会发展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民培训课程体系。制定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的培训计划,创设农村学习中心,实施学分积累与认证机制,使农民可以通过积累学分完成培训计划,获得相应培训证书,并转换为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农民培训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融合机制,加强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紧密联系,把经营主体对人才素质的需求作为培训目标,把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创新问题作为培训内容,进而实现培训教育与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有效结合。建立农民学习激励制度,设立农民学习补贴和奖学金制度,为完成培训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或创业支持。建立培训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和建议,根据反馈结果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使其更符合农民实际需求,提高培训实效性。

(作者 王雄 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024年3月12日《光明日报》)


值班编辑:杨一彪